全校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2022年秋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学校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前需进行答辩资格初审,请拟于秋季学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按照下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时间
8月24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地点
北京路校区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2-9室)
三、审核流程
1.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端)”(http://yzhs.nokez.com/)提交答辩资格初审申请,由导师、教研室审批通过;
2.学位申请人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打印成绩单;
3.学位申请人携全套“资格审核”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审核;
4.学位管理科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学位申请人所属学院。由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https://yzhs.gmc.edu.cn/)确认通过后,申请人方可继续申请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预答辩、双盲匿名评审、答辩、学位申请等环节。
四、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1份;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表》(附件2)
2份(注:需2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每名专家各填1份);
3. 所属工作单位政审材料 1份;
4. 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成绩专用章);
5. 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国家考试成绩查询平台截图);
6. 申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缴纳学费证明材料(学术学位缴费2年、专业学位缴费3年,证明材料可为财务处开具缴费收据、支付宝缴费截图);
8. 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 按新华社统一格式洗印的一板用于粘贴学位证书的纸质照片及电子光碟(学术学位须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蓝底照片,需登录平台下载)。
新华社洗印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19号瀑布商厦2107室(贵阳老客车站对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908489
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表》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