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现开展2025届贵州医科大学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2025届贵州医科大学省级大学毕业研究生从获评“2025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研究生”获评学生中遴选。
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见《2025届贵州医科大学(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研究生)》(附件1)(学院名额可在学院内部进行微调)。
二、评选要求及报送时间
1、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采取班级民主推荐,征求导师意见、学院严格按照《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进行评定。各学院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及周末顺延),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药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口腔医学院、麻醉学院、护理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按照附件1进行评选,按评选时间节点提交评选结果。
3、医学人文学院、法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自行各推荐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由四家学院共同组成联合评审小组,根据《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及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修订)》共同评选出2名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干扰评选工作,实行学院、学校两级公示制度。
5、获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需填写《2025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请严格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要求(登记表填写要求)》(附件3)填写。
6、各学院务必于4月3日前完成评选并在院内进行公示,4月10日中午前报送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纸质材料(附件4、附件5、评审工作报告、公示及公示结果等材料)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档注明学院名称后统一通过邮箱(197129690@qq.com)进行报送。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或材料填写不规范,视为自动放弃。
注:纸质档材料需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