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提升研究生案例教学水平,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项目单位,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均可申报,重点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其他类型课程为辅。
2.案例库负责人须为学校在岗教师,团队成员不少于 3 人,鼓励行业导师、校外相关行业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兼职导师作为团队成员共同参与。项目负责人近5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数量限2项。
二、建设要求
1.案例库建设应主要围绕课程教学应用展开,案例教学形式丰富新颖,能体现实用性、互动性、启迪性,能提高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提升专业学位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
2.系列案例间应相有机衔接、相互支撑,形成完整的案例教学体系。每个案例应具有明确的教学目标,紧密结合课程内容,能够反映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和实际问题,确保案例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案例内容应能够反映所属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实践意义的基本问题;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引领性,且必须是原创案例,有关数据等信息应翔实,无涉密等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3.项目中的教学案例应建立线上线下资源,形成教学指导手册(文字案例编写规范和视频案例拍摄要求参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相关研究生教学案例体例及要求)。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贵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学院初审。学院须高度重视案例建设工作,组织初审,填写初评推荐意见并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
3.提交材料。申报书(附件1)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培养学院名称”命名。汇总表(附件2)以“培养学院+汇总表”命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4210951@qq.com,纸质版经培养学院签字盖章后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推荐申报材料于4月18日前提交。
4.专家评审并公示立项。研究生院对培养学院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立项项目。
四、其他说明
1.项目立项后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
2.本次获得立项案例库项目,学校予以经费资助,对项目所取得的相关建设成果予以认定。
3.项目实行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项目过程管理方式,凡未按项目计划完成的案例将采取核减经费、延期结题、撤销立项等质量保障方式,撤销立项的申报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研究生教育相关项目。研究生院将从案例库中遴选优秀案例,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优秀案例。
联系人:马老师 赵老师,电话:0851-86908198。
附件:
1.贵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2.贵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申报汇总表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培养科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