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执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严格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管理与质量把控,健全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体系,现决定以校-院协同联动模式,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
一、督导工作内容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督导
研究生课程教学是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础性环节。教学督导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结合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方式,对课堂教学秩序、课程内容、教学效果及课程思政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听课结束后,督导人员须及时、规范填写《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附件 1),确保督导工作闭环、高效、可追溯。
(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环节督导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培养过程中的核心考核环节,重点核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是严把培养关口、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抓手;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论文答辩则是研究生学习成果的集中凝练与展示,属于培养全流程的重要节点。为压实培养责任、严控论文质量,针对学位论文中期考核、预答辩、正式答辩全阶段开展专项督导工作,各环节督导需如实填写对应表单,具体附件如下:《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督导检查记录表》(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督导工作记录》(附件3)、《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督导工作记录》(附件4)。
(三)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
研究生科研原始数据是科研诚信建设的核心基础性工作,更是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真实性的根本基础与关键前提,筑牢科研记录防线,是严守学术底线、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举措。本次科研记录检查范围覆盖所有已通过开题的在读研究生,重点围绕科研记录的规范性、导师对科研记录本的日常检查落实情况两大核心内容开展核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组织督导组开展本单位研究生科研记录集中核查,确保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强化科研诚信管控;研究生院将在此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5%。
(四)学位论文盲审、答辩后修改督查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后修改,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我校将针对论文评审及答辩后的修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1)针对盲审意见修改:学位申请人需结合盲审专家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认真修改,修改内容经导师审核、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针对答辩意见修改:学位申请人须紧扣答辩过程中专家提出的问题与修改建议,完善学位论文内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稿,依规申请学位。
二、工作要求
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实行分级管理、协同推进机制,明确校院两级工作职责,构建全覆盖、全流程的督导管控体系。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全校督导相关事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与工作要求,自主谋划、自行安排本单位内部各项督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质量保障
研究生教育质量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底线,各培养单位、教研室及全体导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全流程质量管控工作,筑牢质量保障防线。学校督导工作小组实行全覆盖督导,检查范围涵盖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及开题、预答辩、答辩等核心节点;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将政治理论课、新开设课程、专业核心课以及新教师授课列为重点督导对象,精准把控薄弱环节。
各培养单位需依规成立专项督导工作小组,遴选组建院级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团队,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其督导范围覆盖本单位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以及本单位牵头开展的所有研究生教育中间环节,实现本单位督导无死角、无遗漏。
(二)认真履职,强化督导效力
全体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要严守工作准则,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秉持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坚持以导带督、严督实导,充分发挥督导监督、指导、改进的核心效力。既要精准排查培养过程、课程教学、论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针对性提出优化建议,助力各培养单位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补齐质量短板,全力保障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三)制定督促方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各培养单位需制定专项督促方案,压实导师指导责任,组织导师全程跟进、精准指导研究生,针对学位论文盲审意见、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建议,督促研究生逐项整改、认真完善,严把论文修改质量关,切实提升学位论文水平,夯实学位授予质量根基。
(四)综合分析,强化结果运用
研究生院将对各级督导情况进行全面汇总、综合分析,深入剖析研究生培养全流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个性短板,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可落地的改进措施。督导相关情况将及时向校领导专题汇报,并同步精准反馈至各培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同时,研究生教育督导结果将作为导师考核、课程建设评优、培养单位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核定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强化督导结果刚性约束,倒逼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三、材料报送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本学期的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各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时间、地点。已确定的时间、地点和专家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须提前3天向研究生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备。
(二)课程排课需确保在管理系统提交的课程安排准确无误,督导专家组将根据培养科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供的课程进度表抽查督导;
(三)在安排好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的教研室,请提前一周填写《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统计表》(附件5)《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安排统计表》(附件6)《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安排统计表》(附件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0383821@qq.com。
(四)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在完成督导后需一周内将《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督导检查记录表》、《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督导工作记录》、《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督导工作记录》纸质版报研究生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院级督导专家的督导相关材料报各培养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留存。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与本次评阅的复审”和答辩督导专家反馈需抽审的学位申请人,须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书 》(附件8)。对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有异议的,需充分说明未修改的理由,经导师和教研室审核后报培养单位 。
(六)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督导相关工作后,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贵州医科大学XXXX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总结报告》(附件9)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70383821@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 870383821@qq.com。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
附件2:《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督导检查记录表》
附件3:《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预答辩督导工作记录》
附件4:《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答辩督导工作记录》
附件5:《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统计表》
附件6:《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预答辩安排统计表》
附件7:《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安排统计表》
附件8:《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书》
附件9:《贵州医科大学XXXX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总结报告》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