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2年第二批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2022-09-01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申请学位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2022第二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申请对象2020年--2022上半年期间毕业研究生及已通过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及地点

对象于96日前学位申请材料交送至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发表论文已见刊需附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发表论文已接收未见刊需附正式接收函、论文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及论文清样;科研成果为专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原件学院比对审核复印件。

2.《学位申请书》复印件1份

2020至2022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和答辩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到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学位申请书》原件进行复印

3.学位论文1份

按《贵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写作规范》要求撰写的学位论文1份,简装即可。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

5.《2022年第二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检索情况一览表》

申请对象自行填写《2022年第二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检索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于9月6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所属学院用于论文检索

三、学位评定

学院准备学位评定材料9月7日---99

1. 各学院应按照《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注意事项(学院审核用)》(附件2)、《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分类清单(档案分类)》(附件3)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和分类,提前做好会议准备。

2. 学位申请人需填写《2022年第二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检索情况一览表》(附件1),报送至所属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全部学位申请人发表文章情况后,以学院为单位,在9月7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邮箱:354037918@qq.com)。由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校图书馆统一检索文章收录情况,并反馈给各学院。学院在分委员会召开前需将“科研成果情况”统计填写至《2022年第二批授位研究生情况一览表》(附件4),供分委员会参考。

(二)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审议学位申请(9月15日前)

各学院应于9月15日前组织召开分委员会。各分委员会按照《贵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政发〔2021〕131号,附件5)、《贵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创新性成果的规定》(校政发〔2021〕133号,附件6)、《贵州医科大学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学发〔2018〕12号,附件7)、《贵州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要求的规定(修订)》(校学发〔2018〕11号,附件8)对研究生学位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并投票表决(样表见附件9)。请各学院于9月16日前将分委员会评议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需报送材料包括:①《2022年第二批授位研究生情况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4037918@qq.com);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二批研究生学位评定工作报告》(简述学位评定整体情况、结果、不建议授位的原、分委员会建议和意见等,需加盖学院公章、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评定(9月中下旬)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汇总整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结果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表决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


如有疑问咨询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908489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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