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的通知


2023-12-07 浏览量:[]

2023年秋季拟申请学位研究生:

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我校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方式

    由于学位信息报送途径不同,学位信息采集工作根据采集对象类型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方式采集:

    1. 2023年秋季学期答辩通过及补申请学位的统招博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请硕士学位人员贵州省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平台址:https://4oa5jy6w.mh.chaoxing.com)进行采集;

    2. 2023年秋季学期答辩通过的学术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进行填报。

  二、采集时间

    2023127日至20231220

  三、贵州省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平台填报流程

     1. 采集对象自行登陆贵州省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平台,选择“贵州医科大学”端口进行学位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贵州省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1);

     2. 采集对象登录系统选择“机构账号登录”,用户名学号密码cxwfw@进入系统后绑定手机号码并修改密码

     3. 进入系统后检查系统中显示的学生类型是否正确(例如填报界面显示“学博”“专博”“学硕”“专硕”等是否与实际相符)。依次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学业和学位授予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前置学位信息获学位后就业去向信息其他信息联系方式填写(逐项填写,不留空项)

     4. 逐项检查,且核对全部信息及照片无误后,点击提交

   四、“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报流程

   采集对象携课程成绩单、答辩成绩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进行采集。需在培养管理科教师指导下完成“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中学位信息填报。

  五、注意事项

    1. 贵州省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平台已生成的基本信息,采集对象应逐一核对,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修改;

    2. 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考生号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编号,综合考试合格编号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编号,考试方式选择同等学力(临床医学等)

    3. 采集的信息将上传至学信网,用于学位查询与认定。一经提交后无法修改,请采集对象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提交。若因采集对象错误填报造成学位信息不实,无法进行学位认证等后果自负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黄老师   0851-86908489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赵老师   0851-86908198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127

 

上一条: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省第四批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答辩费报销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