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2届研究生毕业预答辩答辩督导及2022年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2-03-02 浏览量:[]

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202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安排,各培养学院将于2022310-42日期间组织研究生毕业预答辩,2022430-530日期间组织研究生毕业答辩。为加强研究生培养流程管理和质量监督,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专家将对研究生毕业预答辩/答辩实施情况及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督查,411-18日将同时开展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期检查。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认真组织自查,校级专家组将开展抽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届研究生毕业预答辩/答辩督导

       1.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预答辩/答辩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贵州医科大学2022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答辩质量,坚决杜绝走形式、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发生。

2. 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家做好督导相关工作,务必于预答辩和答辩前1周及时(可分批次)将《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预答辩/答辩安排情况表》(附件1-1)电子版报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以便督导专家督导检查。未提前上报预答辩、答辩计划的视为无效,需重新组织。已确定的答辩时间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随意更改。

3. 各学院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严格审核预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即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含同专业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1名及以上相关基础学科(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专家参与。研究生导师不能担任本人指导研究生的预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必须参加答辩会。督导专家随机督查执行情况。

4. 参加预答辩/答辩研究生应多备1份纸质版学位论文供督导委员会专家抽查。

5. 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专家将分别对各学院的预答辩、答辩工作进行督导。督导专家将根据研究生的答辩陈述、答辩委员会专家的点评及提出的相关问题,填写《贵州医科大学2022届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督导工作记录》(附件1-2),给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凡不合格者,该次预答辩/答辩视为无效。

6. 督导结果由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反馈给各学院。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应及时整改。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将随机抽查整改进度,以保证教育督导的效果。

二、2022年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期检查

1. 检查组组成

1)校级检查组

长:曾  柱  

副组长:于燕妮 陈康  陆德琴  康颖倩  梅梅

员: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研究生院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2)院级检查组

长: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院长

副组长: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

成员: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管理人员,教研室/科室负责人。

2. 检查内容

1)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学院(教研室/科室)近3年研究生教学档案,见《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教学档案记录表》(附件2-1)。

2)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学院2019级、2020级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料,见《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资料记录表(学术学位)》(附件2-2)或《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资料记录表(专业学位)》(附件2-3)。

32021级研究生课程教学督查,督导专家现场听课,并填写《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2-4)。

3. 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期检查,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和培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干部必须到课堂、实验室和实习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提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自评报告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

2)检查过程中,校院两级检查组成员要与教师和研究生进行沟通交流,切实掌握研究生学习、教师教学、教学条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3)校院两级检查组要做好教学检查的总结与分析工作,及时反馈研究生教育教学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良性机制。

4)校级检查组督导委员会专家随机抽查各学院(教研室/科室)教学中期档案及培养资料,并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随机现场听课,检查各学院2021级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现场听课时间可不局限于本次中期检查期间。

4. 提交检查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按教学检查的要求和内容,对本学院各教研室研究生教学情况和培养档案进行自查,自查结果由各学院保存,校级专家组将进行抽查。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认真撰写《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自评报告》和填报《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5),并于2022425日前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5142931@qq.com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令狐艳

    联系电话:13985419299

    办公地点:北校区研究生院33-2办公室

              南校区博远楼6楼研究生院6-9办公室


附件:

1-1.《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预答辩/答辩安排情况表》

1-2.《贵州医科大学2022届研究生预答辩/答辩督导工作记录》

2-1.《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教学档案记录表》

2-2.《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资料记录表(学术学位)》

2-3.《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资料记录表(专业学位)》

2-4.《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记录表》

2-5.《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期检查汇总表》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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