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拟毕业研究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2023-10-23 浏览量:[]

2024届拟毕业研究生:

为帮助我校家庭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03号)要求,拟对我校2024届家庭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条件:

(一)贵州户籍的2024届拟毕业研究生,满足下列7类条件其中之一即可申请:

1.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检测对象家庭;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

4.城镇零就业家庭;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7.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外省户籍的2024届拟毕业研究生,满足下列2类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研究生在读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注:同时符合多个困难类别的拟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博士研究生在专科、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以及硕士研究生在专科、本科等学习阶段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

二、网上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拟毕业生通过“贵州人社”APP、“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或登录“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方网站(http://gzrswt.gzsrs.cn),根据操作提示完成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进入“个人服务—就业创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学生操作指南见附件1)。

对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对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提交申请后,可在用户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事进度。

注:网上申请填报的银行卡请填申请人本人农行卡卡号并精准填写开卡行支行名称,便于补贴资金顺利拨付到账。

填报“学院名称”栏,请所有博、硕士研究生填“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审核。

填报“学历”栏,按照当前在读学历填,即:在读博士研究生填为“博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填为“硕士研究生”。

三、网上申请时间: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11月12日。超过申请时间后系统将关网,无法提交申请。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1月8日前网上提交申请,提交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有时间处理。 

四、交纸质承诺书时间、地点

网上申请通过后,博士研究生下载附件3、硕士研究生下载附件4,填写完整并签字按手印后交到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两校区分别安排时间收取):

11月13日(周一)下午15:00-16:00  云漫湖校区行政楼K2-1004室

11月14日(周二)下午15:00-16:00  北京路校区研究生院2-6办公室


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6908853

 

 

 

研究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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