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23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已经进入答辩阶段,根据《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经费和答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1〕127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经费实行先评审、答辩,再报销、上卡发放等原则,严禁直接发放现金,严禁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学位论文答辩经费,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答辩经费报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额度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不超过3850元/生(已扣除学位论文盲审费1650元)。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不超过1800元/生(已扣除学位论文盲审费700元)。
(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不超过1450元/生(已扣除学位论文盲审费1050元)。
用于答辩的具体支出明细由各培养学院、教研室及导师自行确定。
二、报销范围
答辩期间产生的印刷费、资料费、邮递费、答辩专家评审费及差旅费(注:若答辩专家从外地聘请,住宿费标准不超过300元/间)。
三、报销流程
(一)答辩经费由教研室指定专人统一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报账流程进行报销,经费代码为:021400101。实际报销额度以研究生院提供给财务处的《2023届研究生答辩费报销信息汇总表》为准。
(二)答辩专家评审费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专家账号,需填写专家相关信息,校内专家填写《2023届研究生答辩费专家信息汇总表(校内专家)》(附件1),校外专家填写《2023届研究生答辩费专家信息汇总表(校外专家)》(附件2)。
四、其他涉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经费支取报销的未尽事宜以计划财务处要求为准。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