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我校2022年秋季毕业研究生已经进入答辩阶段,根据《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经费和答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1〕127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经费实行先评审、答辩,再据实报销上卡发放的原则,严禁直接发放现金,严禁以任何形式虚报、冒领学位论文答辩经费,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报销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1.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不超过3850元/生(已扣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费1650元),用于答辩的具体支出额度由各培养学院、教研室及导师自行确定;
2.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不超过1450元/生(已扣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费1050元),用于答辩的具体支出额度由各培养学院、教研室及导师自行确定;
3. 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不超过1450元/生(已扣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费1050元),用于答辩的具体支出额度由各培养学院、教研室及导师自行确定;
4. 答辩期间产生的打印费、资料费、邮寄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据实报销。若答辩专家从外地聘请,住宿费标准不超过300元/单间;
5. 专家答辩费的报销均须填写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区分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6. 研究生答辩经费由教研室指定专人集中统一进行报销,项目代码为:021400101;实际报销额度以研究生院提供给财务处的《2022年秋季研究生答辩费报销信息汇总表》为准;具体报销程序按照贵州医科大学“财务处网上报销系统”进行,坚持一事一报的原则;
7. 其他涉及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经费支取和报销的未尽事宜以计划财务处要求为准。
研究生院 培养管理科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