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准确、及时统计各教学部门教师教学工作量情况,请各相关学院于7月10日前报送教学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以便核算课酬。具体步骤如下:
一、授课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教学进度表是否无误,包括上课时间、地点、教学内容、上课类型、学时统计等,若有错误及时更改,并经教研室、学院逐一审核。
二、完成审核后,导出教学进度表,由教研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学院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三、教学工作量统计以审核后的教学进度表为准,请按要求准时提交相关材料,若因延误提交造成课酬不能及时发放,责任自行承担。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