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6-12 浏览量:[]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做好后续有关工作,现将拟录取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档案党组织团组织关系转接

因我校即将搬迁至云漫湖校区,各学院暂无法确定接收档案地址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拟录取研究生的档案、党组织及团组织关系转接均于开学后统一办理。拟录取研究生须于625日前加入所属学院新生QQ群,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具体信息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3级博士研究生所属学院及新生QQ群信息表》(附件1)。

、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1.确认时间

202361308:00-61717:00

逾期不确认的,学校将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2.确认网址

统招博士研究生:http://121.36.47.204:1040/

在职博士研究生:http://121.36.47.204:1016/

拟录取研究生应在确认时间内通过网址登录系统,进入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维护模块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确认,如需修改,请在系统内完成。

、体检

拟录取研究生须202371日前在当地三甲及以上医院完成招生体检,于开学后将《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体检表》(附件2学院。

未按规定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取。

、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

拟录取研究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如实填写《贵州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附件3,以下简称《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个人相关信息并交有关部门填写评定意见后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审核;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于开学后交学院。

未按要求提交《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或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取。

、提交《专家推荐书》

拟录取的统招博士研究生,须完整保留报考时在网上提交的《专家推荐书》(两份)原件,于开学后交所属学院,作为档案材料留存。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

1.统招博士研究生

10000//学年。

2.在职博士研究生

20000//学年。

七、具体报到时间及安排

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中所附《入学须知》为准。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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