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补申请学位的通知


2024-04-30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与拟补申请学位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2024春季学期补申请学位工作已启动,现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答辩但未取得学位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时间及地点

对象于531日前学位申请材料送至所属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科室逾期不再受理

学位申请材料

1.《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申请学位研究生如实填写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

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要求:1)发表学术论文已见刊,需附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2)投稿学术论文已接收但尚未见刊,需提供正式接收函、论文清样版面费发票复印件3)科研成果为发明专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支撑和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学院比对审核复印件。

2.《学位申请书》复印件1份

申请对象需到所属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科室领取答辩后提交的《学位申请书》原件进行复印

3.学位论文1份

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1份,简装即可。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24年第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检索情况一览表》

申请对象如实填写2024年第批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检索情况一览表》附件3),所属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咨询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科室)将电子版先行报送至学院,以便用于发表论文检索

三、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及分委员会评定

研究生培养学院依照关于做好贵州医科大学2024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2024年2月1日研究生院官网通知,网址:https://yjsxy.gmc.edu.cn/info/1173/1895.htm)的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申请对象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并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908489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430

 

 

上一条:第七届北京协和医学院-苏州大学-贵州医科大学三校研究生论坛暨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论坛征文启事 下一条: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及考试的通知

关闭